一、主要工作
1、在高铁站、火车站北广场、汽车站等重点区域,采取固定值守和重点区域流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查处“黑车”1台。
2、通过市执法支队智慧指挥中心,利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网约车订单预警系统,对中心城区违规派单的无证网约车进行精准布控查处。
3、开展温情执法、柔性执法,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的巡游出租车不予处罚,提醒、警示出租车驾驶员7人次。
二、典型案例
案例十九: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2025年5月23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东站实施行政检查时发现:豫SD39100号巡游出租车司机赵太强载客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但该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赵太强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