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1、在高铁站、火车站北广场、汽车站等重点区域,采取固定值守和重点区域流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通过市执法支队智慧指挥中心,利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网约车订单预警系统,对中心城区违规派单的无证网约车进行精准布控查处。
3、开展温情执法、柔性执法,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的巡游出租车不予处罚,提醒、警示出租车驾驶员1人次。在高铁站、两庙加油站驱离罗山籍巡游出租车1台。
二、典型案例
案例二十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5月23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艺术职业学院东南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彭必强驾驶豫SP9U96号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平台打车软件司机端APP接单、搭载乘客,但是彭必强现场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彭必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