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1、在高铁站、火车站北广场、汽车站等重点区域,采取固定值守和重点区域流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通过市执法支队智慧指挥中心,利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网约车订单预警系统,对中心城区违规派单的无证网约车进行精准布控查处。
3、开展温情执法、柔性执法,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的巡游出租车不予处罚,提醒、警示出租车驾驶员4人次。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三十八: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6月13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平桥区新七大道万达广场(信阳羊山点)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陈清宝驾驶豫SDD6612小型轿车使用滴滴车主APP接单、搭载乘客,但是陈清宝现场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陈清宝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