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信组干函﹝2025﹞6号):
张歌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科副科长;
晏伟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科副科长;
谷海林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产路权科副科长;
李振国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行费工作科副科长。
时间从2024年12月算起。以上新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照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