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1、在高铁站、火车站北广场、汽车站等重点区域,采取固定值守和重点区域流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查处“黑车”1台,违规经营出租车4台。
2、通过市执法支队智慧指挥中心,利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网约车订单预警系统,对中心城区违规派单的无证网约车进行精准布控查处。
3、开展温情执法、柔性执法,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的巡游出租车不予处罚,提醒、警示出租车驾驶员3人次。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百四十五: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2025年9月18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火车站北广场实施行政检查时发现:刘宏亮驾驶豫SDA9766小型轿车招揽、拉载2名乘客从信阳火车站至息县,正在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但是,该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经调查核实,2025年9月26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刘宏亮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