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信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信阳市普通公路)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服务。
三、项目简介及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信阳市G107京深线豫境段及京港澳高速连接线示范通道项目:搭建市级数据节点,实现外场终端、交调站点数据汇聚,并与省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沿线部署摄像机26套、雷视一体机8套、车载监控8套、无人机11套、Ⅰ类交调站25处;团雾/黑冰路段设置凝冰监测传感器5套、能见度检测器5套;重要边坡监测点1处,实时预警结构物状态;在路网交通流转换关键节点设置信息发布设施25套,建立高地联动诱导机制,提升信息发布和路网交通管理能力;沿线配备智能巡检设备1套、智慧锥桶80套、单兵设备8套、智能运维机箱60套等。
信阳市普通国道自动化交调站项目:在G106、G220、G230、G312、G328等普通国道重点路段,新增自动化交调站30处,升级改造激光式站点12处;增设车牌识别、视频监控设备,构建全覆盖动态感知网络。
项目总投资3146.15万元(其中示范通道2373.38万元;普通国道自动化交调站为772.77万元)。
2.采购范围
采购以上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服务。
四、招标代理机构条件及要求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注册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定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熟悉“评定分离”招标流程。
3.协助招标人完成开标、评标、定标、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并确保各环节符合《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五、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服务类招标或采购),提供业绩招标或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拒绝参与本次报价。报价人应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在本邀请函发出日期之后。
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5.报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胶装。
6.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递交。
7.采购最高限价为100000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8.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按照附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前将报价资料密封报送至信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501室,超期不再接收。
七、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方法:
由业主单位通过审核择优确定一家,经信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审议确定。
八、公告期限:
自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17时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11001
附件:1.报价函.doc
信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