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份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扎实开展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严查严处各类道路客运违法违规行为。本月主要工作如下:
1、在高铁站、火车站北广场、汽车站、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采取固定值守和流动巡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黑车”;常态化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周末集中行动、异地交叉执法”等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打击客运(旅游)包车、巡游(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利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网约车订单预警系统,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共查处“黑车”16台,违规经营出租车37台,违规经营客运班线3台,违规派单网约车平台公司2起。
2、加强投诉举报、舆情、已处罚违法违规案件信息的深度分析,梳理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接诉即办”“首办负责”制度,接12328、12345热线投诉70件,其中:对违规经营驾驶员指导、批评、教育40人次,违规经营巡游车查实处罚8起。
3、通过信阳交通执法公众号公布典型案例4期16台次,曝光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4期58台次,宣传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市民群众乘坐合法车辆,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典型案例※
案例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6年5月27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市新七大道与新二十二大街交叉口附近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肖琳驾驶豫SD76568小型轿车使用365约车打车软件网上接单,拉载乘客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前往大信广场,但是肖琳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肖琳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
2026年5月22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
东站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豫SD39708号巡游出租车司机翟宝均未在信阳东站指定区域拉载乘客,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翟宝均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
2026年5月22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信息线索发现:2026年5月22日,豫SD36060号巡游出租车司机王全喜载客从信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至信运汽车站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经调查核实,2026年5月22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王全喜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2026年5月24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信息线索发现:2026年5月23日,豫SD32177号巡游出租车司机刘云善载客从信阳市湖东尚学堂至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经调查核实,2026年5月24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刘云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