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周报第十五期)

作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时间:2026-06-10 【字体:

2025年5月份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扎实开展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严查严处各类道路客运违法违规行为。本周主要工作如下:

1、在高铁站、火车站北广场、汽车站、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采取固定值守和流动巡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黑车”;常态化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周末集中行动、异地交叉执法”等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打击客运(旅游)包车、巡游(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利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网约车订单预警系统,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共查处“黑车”6台,违规经营出租车4台,违规经营客运班线2台。

2、通过信阳交通执法公众号公布典型案例1期4台次,曝光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1期12台次,宣传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市民群众乘坐合法车辆,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典型案例※

案例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6531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市平桥区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吕游驾驶SDQ1658小型轿车使用滴滴车主打车软件网上接单,拉载乘客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去往季朵酒店(信阳东站店),但是吕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吕游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案

2026年6月4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信阳市新七大道辅路处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SY6L76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夏昆昆巡游招揽6名乘客从信阳东站前往商城县,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夏昆昆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2026年6月1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信息线索发现:2026年5月31日,豫SD32315号巡游出租车司机张万银载客从文新茶村至天润广场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经调查核实,2026年6月1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张万银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使用失效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2026年6月2日,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浉河区G312国道吴家店镇附近实施行政检查时发现:豫RT7051号巡游出租车司机王世林拉载1名乘客从桐柏县前往信阳东站,从事经营活动,其从业资格证已过期、失效,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王世林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