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二期法律咨询邀请函

作者: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7-31 【字体:

邀请函

 

一、建设单位: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二、工程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

三、工程简介及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概况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位于商城县境内,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路线全长35.512公里,估算总投资约50.89亿元。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出资,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银团融资解决。

2.服务范围和内容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法律咨询服务。拟制本项目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文本;

参与本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阶段的相关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参与本项目相关协议的完善、谈判;协助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与特许经营者及项目公司签署项目合同等。

四、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近三年(202373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政府采购活动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业绩招标或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拒绝参与本次报价。报价人应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在本邀请函发出日期之后。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6.报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胶装。

7.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递交。

8.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250000(¥:贰拾伍万元整,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9.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按照附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于202681009时00分前将报价资料密封报送至信阳市交通运输局1513会议室,逾期不再接收。

七、确定服务机构方式

由信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审核择优选取一家,经单位“三重一大”审议确定。

八、公告期限

2026731-20268718(本次邀请需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4日17时止,报名地点为信阳市交通运输局1104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6-6262992

 

附件:1.报价函(法律咨询).doc

2.相关证明材料(法律咨询).doc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