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交通运输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大数据信息化管理合作

作者:固始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9-04 17:35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违法违规的治理,破解源头治理针对性不强,以及查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中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问题,固始县交通运输局调度指挥中心和固始县公安交警大队源头办联合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在我县开展信息共享治理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建立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实时向公安交通部门交换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车辆信息,提供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货车的动态行驶轨迹数据以及相关统计数据。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共享数据自动对涉嫌严重疲劳驾驶状态的车辆实施布控由基层执法民警对预警车辆实施拦截检查,处罚结果数据及时与交通运输部门共享。

 二是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动态监控工作,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发现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的,及时提醒驾驶人纠正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格至监控台账督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合理制定运输计划,保障驾驶人休息时间,从源头上防范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三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公安交管部门对拦截到的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预警车辆,逐项分析并固定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连续驾驶开始时间及位置、连续驾驶4小时位置、连续驾驶8小时位置、连续行驶终止时间及位置、涉嫌疲劳驾驶时段的行驶轨迹等证据资料,依法依规对驾驶人实施处罚。

 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协作机制,定期对数据共享、交换情况进行评估,根据业务需求,共同协商调整优化数据共享、交换方式及内容,规范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