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天策物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MA451X9604
- 法定代表人:
- 桂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信罚字(2023)第07025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般违法
- 违法事实:
- 2023年07月03日14时41分,接到省交通厅治超办公室交办,豫SE5522大件运输车辆于2023年4月27日从京港澳高速信阳站上行驶至沪陕高速固始站下,涉嫌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谢建民、尚启龙依法对王立军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E5522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豫S4928超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的行驶路线及护送方案进行了调查,该车登记所有人为河南天策物流有限公司,从信阳市平桥区明阳智能风电有限公司装载不可解体风力发电机一台运往信阳市固始县,根据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显示,2023年4月27日17时36分该车在沪陕高速固始站出口称重数据为60.06吨,该车为11轴车,限重49吨,超限11.06吨。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行驶公路。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驾驶证》等证明予以证实。
- 处罚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给予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05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561022728W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