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徐德财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7035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违法事实:
2023年07月27日20时09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沈亚桐、顾冬依法在平桥区淮河大道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徐德财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F28338的小型轿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徐德财。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徐德财在河南省光山县司马光路附近通过滴滴车主软件网上接单,搭载2名乘客,订单显示,徐德财于2023年07月27日17时39分37秒接单,搭载乘客从品尚家居去往信阳铂曼酒店(天润广场火车站店),司机端订单费用显示为197.71元。徐德财自2022年10月通过滴滴车主APP注册为滴滴车主,并通过该软件多次网上接单向乘客提供服务。执法人员核实相关证件,徐德财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徐德财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叁仟元(3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3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28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