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蒋伟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信罚字[2023]第07035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般违法
- 违法事实:
- 2023年07月19日08时41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居刚、秦阳依法在平桥区淮河大道火车站北广场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蒋腾达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E0N60的小型轿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蒋伟。蒋腾达通过滴滴车主打车软件网上接单,搭载了3名乘客,从铁路医院家属院东南侧去往花叶雅朵酒店(信阳火车站店),订单已生成,车费预估价10.76元。执法人员核实相关证件,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驾驶员取消订单,费用未支付。蒋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1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561022728W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