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君达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MA44AGEPX1
法定代表人:
付仁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简豫信罚字[2023]第0504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轻微违法
违法事实:
2023年05月05日12时12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文龙、汪洋依法在浉河北路与平中大道交叉口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张义照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E361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信阳君达物流有限公司,从罗山装载机制砂去往金诺搅拌站,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调查核实信阳君达物流有限公司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规定。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单位)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给予1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1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05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