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捷安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0976634405
法定代表人:
张如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403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02日21时15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居刚、吴明亮依法在信阳市师河区十里河立交桥处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汪明贺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B606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信阳捷安运输有限公司,从信阳市明港镇大洼村装载机制砂运往信阳市师河区五里店街道,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杨撒经调查核实,信阳捷安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处罚内容:
给予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3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6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