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成根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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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403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11日09时26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居刚、秦阳依法在信阳市儿童医院停车场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黄成根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JD858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黄成根,车上载有2名乘客,是驾驶员黄成根通过电话联系招揽上车的,乘客均从信阳市火车站北广场去往河南省光山县南向店乡,黄成根与乘客商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支付车费30元,共计60元。执法人员核实相关证件时,黄成根现场无法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经调查核实,黄成根涉嫌实施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5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