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盼盼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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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4055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06日18时59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龙、刘咏依法在弘运汽车站门口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王盼盼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A3X07的小型轿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王盼盼,现场王盼盼承认使用365约车软件向乘客提供服务,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到金瀚庭主题酒店,订单已经生成,费用为18.18元。王盼盼现场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该车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经调查核实,王盼盼实施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网约车软件照片》《订单照片》《行驶证》《现场照片》《驾驶证》《身份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处罚依据: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0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