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何斌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3035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2023年03月24日15时21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居刚、秦阳依法在信阳市师河区人民路与民权街交叉口东南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何斌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3208R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何圣萍,车上载有5名乘客,是驾驶员何斌在信阳市人民路巡游揽客时招揽上车的,乘客均从信阳市人民路处去往信阳市师河港乡,何斌与乘客商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支付车费25元,共计125元。执法人员核实相关证件时,何斌无法提供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及其他有效证件。经调查核实,何斌涉嫌实施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9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