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俊平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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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5035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3年05月08日20时57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居刚、秦阳依法在平桥区淮河大道铁路医院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杨俊平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2096W的小型轿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王成,杨俊平使用滴滴出行软件向乘客提供服务,从铁路医院家属院东南侧载客1名去往信阳市平桥区公园春晓,订单已生成,乘客订单显示7.5元,订单已取消乘客未支付费用。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杨俊平涉嫌实施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30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