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兵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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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5095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内河船员值班规则
违法事实:
2023年5月9日16时05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苑丽君、梅强依法在南湾湖货运码头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黄兵驾驶的冲锋舟(雅马哈60KW)进行了检查,发现驾驶员黄兵属于酒后驾驶船舶,黄兵在船期间饮酒,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内河船员值班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肆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4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8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