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严贵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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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3]第06075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06月07日15时17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晓新、王建伟依法在浉河区G312(沪霍线)和孝营公路超限检测站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严贵新驾驶严贵新登记所有的车牌号码为豫SE2090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检查运输车辆违法行为涉嫌危害公路安全,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擅自行驶公路。经调查核实,严贵新实施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车辆照片》《行驶证》《现场照片》《整改后照片》《从业资格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身份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处罚依据: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给予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3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9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00780540242F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