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7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9-05-09 00:00 【字体:

 G107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 G107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107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地址:起于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南查山路口处,北接现有G107线,路线向南途经平桥区胡店乡、龙井乡、肖王乡、洋河镇、五里镇、五里店办事处,罗山县青山镇、朱堂乡后转向西南,经浉河区东双河镇杜河村到达项目终点柳林客运站接现有G107线。路线全长77.941公里。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527248万元

二、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1环境空气影响

2.1.1施工期

 施工期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是土石方的开挖、运输车辆尾气及灰土拌合、施工区道路扬尘等。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如下措施:

  (1)水泥、砂、石灰等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等措施,以减少扬尘。

  (2)施工时堆场散装物料的堆放位置应根据主导风向,优化设置,同时加强对堆场的管理,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以减少扬尘。

  (3)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

2.1.2营运期

  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过往车辆所排放的汽车尾气、路面扬尘,主要污染因子有TSP、PM10、NOx、CO和THC等。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1)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2)对道路进行绿化化工程专项设计,栽种可净化空气的树种,并做绿化工程的实施和管养工作。

2.2水环境影响

2.2.1施工期

  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线路跨过的河流水体(淮河、浉河等)的水质,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生产生活区污水排放和桥梁路面施工时现场作业产生废渣、作业机械和设备废油排放等。

  (1)施工营地生活区污水

  施工区的冲洗水等施工水,含砂量高,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的方式,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其他生活污水主要清洗废水,可就地泼洒,抑尘。

  (2)桥梁路面铺设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

 水中桥墩施工必须设置围堰,陆地桥墩施工必须布设好截污沟和挡墙。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地表水的扰动,降低对地表水的污染,由于枯水期河流过水断面较窄较浅,能将对地表水的影响降到最小。

桥梁路面施工时施工机械跑、冒、滴、漏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将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污染,主要污染物有COD、石油类、SS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修,减少施工机械的漏油。

  桥梁路面施工弃渣若不收集,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影响河流水质(淮河、浉河等)。应设置钻渣沉渣池,并将沉淀后的钻渣运至设于远离河床的废渣收集池中,定期清渣,上清液排放。

  以上所述均是施工期可能影响地表水水质的因素。各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建设施工对水体造成污染。只有加强管理,桥梁施工过程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2.2.2营运期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造成的污染。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主要是暴雨冲刷路面,但在进入道路两侧边沟和集水槽后,经过雨水的稀释、沉淀、自净等一系列过程,污染物浓度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沿线各附属服务设施都应采取污水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表水体的影响。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3环境噪声影响

2.3.1施工期

  道路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如公路面层施工时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滩铺机等。

  施工期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和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合理确定制定物料运输路线,避免运输路线经过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点,从上述敏感点通过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施工路段靠近村庄的地方,高噪声机械在夜间对居民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期间,应在施工前做好有效的防治措施,对施工机械上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同时在施工面与住户之间设置隔声屏障,确保施工噪声不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尽可能选在白天施工,在夜间禁止施工等。

2.3.2营运期

  项目区内的环境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项目在道路两侧种植高大乔木,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超标居民点安装双层玻璃,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以接受。

2.4生态环境影响

2.4.1施工期

  项目施工占地和弃土场会破坏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等不利的生态影响,为尽可能降低项目施工期的不利影响,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弃土场进行修复,恢复其原有的利用类型,加强管理,禁止过多开掘,减少水土流失,以上生态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4.2营运期

  项目运行期对周围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穿越的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生物通道、限速禁鸣、加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影响。

四、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G107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极为显著。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地附近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查阅方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公示网络链接。查阅版纸质版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06382

电子邮件:jhj6382@126.com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德堂

联系电话:0371-86038288

电子邮箱:shouchuang999@126.com

合作单位: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振武

联系电话:0371-63163556 

电子邮箱:nyhbs2005@163.com

 


 

                                                                                                                    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2019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