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
建设单位: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信阳市平桥区王岗乡东南,北接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S62)息县至邢集段,与沪陕高速公路(G40)交叉,设置王岗枢纽互通,路线终点位于路家塆北与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上行)并设置何家冲枢纽立交,项目终点K96+359.7。路线全长96.462km(断链 K44+134.648=K44+000,长链增长134.648m;K64+100=K64+067.339,短链缩短32.661m)。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31.2亿元
建设周期:2021年7月~2024年12月,工期42个月。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路8号
联系人:卢登群
联系电话:0376-6909626
邮箱:195696118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福丽宫品牌基地2号楼2单元22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56100808
邮箱:3526273667@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1)《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链接及提取码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9bG5T_jzl4w0R1AuZrLDA
提取码: tn9y
(2)纸质版报告查阅地址:可至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提取码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fTUUOqcHfD3BQZO-Alw8Q
提取码: npp5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