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沿大别山高速鸡公山至商城(豫皖省界)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UuGglE9tka8iKgOICVbhw 提取码:8u8f
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nmyMbHB9RuCBOXl2Qqbrg 提取码:ave8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