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3-11 17:5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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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统筹安排公路、水路运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监督实施国家、省关于道路、水路运输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水上相关设施检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和防止污染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关于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重点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二、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和7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法规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机关党委、行政审批科。7个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分别是:信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阳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阳市地方海事局、信阳市航务管理局、信阳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定额站、信阳市交通重点项目办公室。

三、信阳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部门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4个所属单位预算,具体是:

1.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交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3.信阳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信阳市交通重点项目办公室

5.信阳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入总计7576.97万元,支出总计7576.9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1708.74万元,下降了22.55%。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未到位,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减少630万元、专项经费减少450万元。2、老人卡财政补贴2022年700万元未列入本级专项;支出减少1708.74万元,下降了22.55%。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未到位,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减少630万元、专项经费减少450万元。2、老人卡财政补贴2022年700万元未列入本级专项。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入合计757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76.97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支出合计757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66万元,占53.02%;项目支出3559.31万元,占46.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576.97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1708.74万元,收入减少1708.74万元,下降了22.55%。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未到位,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减少630万元、专项经费减少450万元。2、老人卡财政补贴2022年700万元未列入本级专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57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66万元,占53.02%;项目支出3559.31万元,占46.9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25万元,占年初预算4.95 %;卫生健康支出183.52万元,占年初预算2.42%;交通运输支出6752.86万元,占年初预算89.12%;住房保障支出265.34万元,占年初预算3.5%。

六、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 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1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31.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50万元,增加39.06%。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38万元,增加36.54%。主要原因:信阳市交通重点项目办公室新增车辆2台,新增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信阳市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专项增加3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12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增加公务接待费1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6.26万元,比2021年减少 14.95 万元,下降 19.60 %,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调整至人员经费列支。由于我局属二级单位均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没有该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2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交通局预算公开.xlsx